本人推行 P.A.T.H.S. 已有一年多。回顧自己的經驗及同工的分享中,本人非常同意社工與老師之間的合作,對活動成效有著重要的影響。但在實際情況中下,老師接收了「自己在 Tier 1 中只是輔助角色」的訊息,只負責管理秩序。請問計劃是否建議由老師教授,抑或是以社工作主導?如日後沒有撥款,學校再沒有資源邀請社工教授課程,那怎麼辦?請大會清楚指引。
如學校已安排 Tier 1 課程由老師教授,那麼社工機構可否撥出款項予學校聘請 Teaching Assistant (TA)?我曾致電馬會詢問,但不同職員的答覆都略有差異,非常混淆。如可以聘請 TA,應如何交代有關單據?如否,社工機構就很難支持學校推行 Tier 1。
回應
在申請指引中,我們清楚指出,社工及老師都是教授「第一層培育活動」的適當人選。我們作出這個安排,是由於部份學校在調配老師教授課程時,遇到很大的困難。不過,在很多學校中,老師都是主力教授「第一層培育活動」的課程。長遠而言,我們希望學校能把此計劃納入正規的課程中,令課程得以延續。當然,學校亦可以按需要邀請學校社工幫忙。
我們的理解是,社工機構絕對可以撥出部份的資助款項,給予學校聘請教學助理。有關詳情,可向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陳載英女士(電話:2966 - 7275)查詢。